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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多上1天班!月底前,一批职业资格将取消,还有这项省级活动等你来拿奖!

江苏工会 2022-09-23

9月已过去一大半,

这几个提醒不得不看!

01本周日上班


中秋国庆放假调休8天,本周多上1天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本周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10月1日至4日加班:3倍工资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其中规定,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详见阅读→中秋国庆同一天,加班工资怎么算?



相关规定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百分之二百、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二十二条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点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第二十三条 实行轮班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遇轮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执行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执行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假期出游,请提前查看预约信息!

文化和旅游部网站18日发布《通知》明确,旅游景区要按照最新《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有序推进秋冬季旅游景区开放管理,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最大承载量75%。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动全国5A级旅游景区和重点4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分时预约制度,切实提升旅游景区服务管理水平。

02“好网民”活动征集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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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项职业资格拟于月底前退出目录

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年年底前,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安排

(水平评价类76项)

(滑动查看↓)


1

退出目录的时间安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

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66项职业资格(涉及156个职业)拟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

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2

职业资格取消取消相应职业和职业标准

推动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相应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资格评价改为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主要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政府主要做好开发职业标准等公共服务,对评价主体进行监管和服务工作。

3

为何减少取消职业资格许可

职业资格制度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考试太乱、证书太滥:有的部门、地方和机构随意设置职业资格,名目繁多、重复交叉;有些机构和个人以职业资格为名随意举办考试、培训、认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甚至假冒权威机关名义组织所谓职业资格考试并颁发证书;一些机构擅自承办境外职业资格的考试发证活动,高额收费等,社会对此反应强烈。

4

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还有效吗?

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5

已经考完试了,还能拿到证书吗?

对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可以根据考生意愿,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者退回有关费用。

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要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

对按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培养计划招生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企业招收的企业新型学徒,要支持其执行培养培训计划,保证政策不断线,帮助学生(学员)毕结业时能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注:部分内容、图片等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请作者与我们联系获取稿费或要求删除。


素材来源:综合工人日报、中国政府网、人社部微信

编辑:李澍

审核:马亚东

校对: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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